刑罚”。
“但是,苏格拉底”,希皮阿斯问道,“父母与子女,子女与父母结婚,所不能逃避的是什么样的刑罚呢?”
“当然是最大的刑罚了”,苏格拉底回答,“因为对生育子女的人来说,有什么刑罚比生育不好的子女更大呢?”
“他们为什么必然生不好的子女呢?”希皮阿斯问道,“如果任何阻碍没有——他们自己是好人,生子女的对方也是好人?”
“因为”,苏格拉底回答道,“不仅生子女的双方都须是好人,他们还必须都是体力旺盛的人;难道你以为体力旺盛的人的子孙和那些还未到体力旺盛年龄或者已经过了体力旺盛年龄的人的子孙都是一样的吗?”
“当然不会是一样的”,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哪一个是更好呢?”苏格拉底问。
“显然是体力旺盛的人的子女”,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体力不旺盛的人的子女精神一定不会饱满了?”
“的确,大有可能”,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这样的人是不应该有子女的了?”
“是不应该”,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这样生出的子女是他们不应该生的了?”
“我看是这样”,希皮阿斯回答。
“既然如此,如果不是这些人有不好的子女,还会是什么别人呢?”
“在这一点上我也同意你的意见”,希皮阿斯说。
“还有,以德报德,岂不也是到处都承认的一条律法吗?”
“是的,不过这条律法人们也违犯了”,希皮阿斯说。
“那些违犯这条律法的人,岂不是遭受丧失好的朋友和不得不求告那些恨自己的人的刑罚吗?那些善待熟人的人岂不就是好的朋友、那些受恩不报的人岂不是因为忘恩负义而被人所恨吗?但是,由于和善待自己的人结交对他们有极大的好处,他们岂不是仍然会竭尽全力追求这样的人吗?”
“的确,苏格拉底”,希皮阿斯说道,“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是由神来的,因为在我看来,凡是其本身就给违犯的人带来刑罚的律法,一定是由比人更好的立法者所制定的”。
“那末,希皮阿斯,你以为正义的律法和非正义的律法哪一个是由神所制定的呢?”
“非正义的律法当然不是由神所制定的”,希皮阿斯回答,
“因为如果神不制定正义的律法就很难有什么别的人制定这样的律法”。
“这样看来,神也是喜欢把正义和守法看为是同一回事了。”
就是这样,通过言论和实践,苏格拉底使得那些到他跟前的人成了比较正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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