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C. 理念 Ⅱ. 认识(Das Erkennen)(3 / 4)  小逻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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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两个方法其所以可任意选择之故,即基于两者都是从一个外在的前提开始的。就概念的本性看来,分析方法是在先。盖因首先须将给予的具体经验的材料提高成一般的抽象概念的形式,而这些抽象概念又首须在综合方法里先行提出来作为界说。

    这些方法在它们自己范围内无论如何重要,如何有辉煌的成效,但对于哲学认识却没有用处,这是自明的,因为它们是有前提的,它们的认识方式是抽象理智的方式,是按照形式的同一性而进行的。斯宾诺莎主要应用几何方法,虽说是用来表达思辩的概念,但这个方法的形式主义却很显明。乌尔夫的哲学,发挥几何方法到了学究气的极峰,即就它的内容来说,也只是理智形而上学。继几何方法及其形式主义被滥用于哲学与科学之后,在近代又有所谓构造方法的滥用代之而起。康德曾经使得下面这句话异常流行:数学构造它的概念。这句话的意思不外是说,数学所研究的不是概念,而是感性直观的抽象规定。此后,“概念的构造”一词曾经用来指谓过从知觉里抽象出来的感性特质的陈述,未经过任何概念的规定;并用来指谓将哲学和科学的对象依照某种预先设定的方式(但其余方面便以个人的任意和高兴为准)加以分类,列成一表格。这都表明了康德式的一种形式主义。在这些作法的后面,无疑地隐约提示了关于理念、概念与客观性的统一,以及理念是具体的等想法。但所谓构造这种把戏,实远未能表达出这种统一性,而只有概念才是那样的统一性。而且那种直观的感性具体性也不能表述出理性和理念的具体性。

    因为几何学所研究的对象是感性的然而又是抽象的空间的直观,所以它可以毫无阻碍地用抽象的理智在空间里建立某些简单的规定。因此有限认识的综合方法,惟有在几何学里才达到它的完满性。但最值得注意的是,在综合方法的进程里,一遇到那不可衡量的和不合理的量时,便碰了壁。因为在这里要想进一步予以规定,便超出了理智原则的范围。这也足以表明“合理”和“不合理”二词常常被颠倒使用的一个例子:通常总是把“合于理智〔常识〕的东西,认为是合理的,反而把具有合理性的开端和迹象的东西认为是不合理的。别的许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即远不象空间或数那样简单,它们会常常地而且必然地达到抽象理智的进展的限度,但它们却很轻易地便渡过了这难关了。它们打断了推演进程的顺序,于方便时随其所需接受一些外在的条件,甚至不惜违反它们所出发的前提,另外采取意见、表象、知觉或别的外在东西作为出发点。这种有限的认识自己意识不到它的方法的限度和它对于认识的内容或对象的关系,使得它既不能认识在界说分类等过程里它已是必然地接受了概念规定的指导,又不能看到什么地方是它的限度,更不知道,当它超越了它的限度时,它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范围,在这里知性的规定已不复有效用,但仍然在那里以粗疏的方式被使用着。

    §232

    有限的认识在证明过程中所带来的必然性,最初也只是外在的、为了主观的识见而规定出来的必然性。但在真正的或内在的必然性里,认识本身便摆脱了它的前提和出发点、它的现成的和给予的内容。换言之,真正的必然性自在地是自己与自己联系着的概念。这样,那主观的理念便自在地达到了那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非给予的,因之亦即内在于主体的东西。于是它便过渡到意志的理念。

    附释:认识作用通过证明而达到的必然性,正是构成认识的出发点的反面。认识在它的出发点内有一个给予的偶然的内容。但到了它的运动的结束时,它却知道这内容是有必然性的,而且这种必然性是通过主观的活动的中介才达到的。

    同样,最初这主观性是异常抽象的,是一张单纯的白纸。但现在却证明其为一能决定的主导的原则了。这就是由认识的理念过渡到意志的理念的关键。细究起来,这个过渡的意义即在于表明,真正的普遍性必须理解为主观性、为自身运动的、能动的和自己建立规定的概念。

    (2)意志

    §233

    主观的理念,作为独立自决的东西和简单的自身一致的内容,就是善。由于善有了实现自身的冲力,它的关系与真理的理念便恰好相反,所以善趋向于决定当前的世界,使其符合于自己的目的。——这个意志一方面具有藐视那假定在先的客体的确信。但另一方面,作为有限的东西,它又同时以善的目的只是主观的理念并且以客体的独立性为前提。

    §234

    意志活动的有限性因此是一种矛盾:即在客观世界的自相矛盾诸规定里,那善的目的既是实现了的,也是还没有实现的,既是被设定为非主要的,又同样是主要的,既是现实的,同时又仅是可能的。这种矛盾就被表象为善的实现的无限递进,而在这种过程里,善便被执着为仅仅是一种应当。K 但是就形式看来,这种矛盾的消除,即包含有意志的活动扬弃了目的的主观性,从而即扬弃了客观性,并扬弃了使得两者皆成为有限的那种对立;而且不仅扬弃了这一个主观性的片面性,而且扬弃了一般的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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