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C.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三态度(6 / 6)  小逻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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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三点:

    (1)思维与思维者的存在的简单的不可分性,——“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s sum),与我的存在、我的实在、我的生存直接地启示在我的意识里,是完全相同的。(同时笛卡儿曾明白宣称,他所理解的思想是指一般的意识。(见《哲学原理》第一章第九节)。此种思维与思维者的存在的不可分,是绝对第一的(而非间接的,经过证明的)原理和最确定的知识。

    (2)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观念不可分。上帝的存在即包含在上帝本身的观念中,换言之,上帝的观念决不能没有存在的规定,因此上帝的存在是必然的和永恒的。

    (3)关于外界事物存在的直接意识,他们都同样认为除了指感性的意识外,没有别的了。意思是说,我们具有这种感性意识,乃是最无关重要的知识。我们唯一有兴趣要知道的,就是对于外界事物的存在的直接知识是错误的、虚幻的,而感性事物本身是没有真实性的。外界事物的存在也只是偶然的、幻灭的一种假相。外界事物本质上只有存在,而它们的存在与它们的概念和本质是分离的。

    §77

    但是这两种观点之间也有一些差别:

    (1)笛卡儿的哲学从这些未经证明并且认为不能证明的前提出发,进而达到更扩充发展的知识,这样一来,便促进了近代科学的兴起。反之,近时耶柯比的学说(参看§62),却得到一个本身异常重要的结论,即认为凭借有限的中介过程而进行的认识只能认识有限事物,而不能把握真理,而且关于上帝的意识也只好停留在前面所说的完全抽象的信仰阶段。

    (2)近代的观点,一方面,并没有改变笛卡儿所提出的通常的求科学知识的方法,其进行研究的方式也采取与产生经验科学和有限科学完全相同的方式。但另一方面,这个观点一遇到以无限为内容的知识时,便放弃了这种方法,而且因为它不知道有别的方法,所以对于认识内容无限的东西时,便放弃一切方法。因此,这种观点便放纵于想象与确信之狂妄的任意中,沉溺于道德的自大和情感的傲慢中,或陷入于粗鲁的独断和枯燥的辩论中,所有这些,都强烈地反对哲学和哲学的研究。哲学当然不容许单纯的武断或妄自尊大,也不容许任意无端的往复辩论。

    §78

    所以我们首先必须放弃,在知识或内容方面,一个独立的直接性与一个同等独立、无法与直接性联合的中介性之间的对立。因为这种对立只是一个单纯的假设和一个任意的武断。同样,所有一切别的假设和成见,不论其出于表象,或出于思维,都须在走进哲学的大门之前摒弃不用。因为哲学对于类此的想法,首须加以考察,而对于它们自身的意义和种种对立,也须加以理解。

    〔说明〕怀疑主义,可以作为彻底怀疑一切认识形式的否定性科学,也可以作为一个导言,以揭露那样的假定的虚妄性。但是怀疑主义的导言,不仅是一种不令人愉快的工作,而且也是一段多余的路程,因为,有如下面即将指陈的,辩证过程或矛盾进展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科学的主要环节。再则,怀疑主义只能在经验中去寻求有限的形式,而且只能接受这些形式作为给予的材料,而不能加以逻辑的推演。对于这种彻底的怀疑主义有其需要,犹如坚持科学的研究必须先有普遍的怀疑,或者完全不需任何前提。真正讲来,在要求纯粹思维的决心里,这种需要实通过自由而达到完成了。所谓自由,即从一切“有限”事物中摆脱出来,抓住事物的纯粹抽象性或思维的简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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