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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本体次序上则应是后于,有如无生命事物之应后于有生命事物。

    又,数理量度将何时而成一,由何而得统于一?在我们可感觉世界中,诸事物每由灵魂而成一,或由灵魂的一部分,或其它具有理性的事物而成一;当这些未在之时,事物为一个各各析离而又互相混杂的众多。但数理事物本为可区分的度量,又该由何原因为之持合而得以成一?

    又,数理对象的创造方式证明我们的论点是真确的。量度先创长再创阔,最后为深,于是完成了这创造过程。假如后于创造过程的应该先于本体次序,则立本将先于面和线。

    这样,体也是较完整的,因为体能够成为活物。反之,一条线或一个面怎能发活?这样的假想超出于我们的官感能力。

    又,立体是一类本体;因为这已可称为quot;完全quot;。然而线怎能称为本体?线既不能象灵魂那样被看作是形式或状貌,也不能象立体那样被当作物质;因为我们没有将线或面或点凑起来造成任何事物的经验;假使这些都是一类物质本体,那我们就会看到事物由它们凑合起来。

    于是,试让它们在定义上作为先于。这仍然不能说一切先于定义的均应先于本体。凡事物之在本体上为先于者,应该在它们从别事物分离后,其独立存在的能力超过别事物;至于事物之在定义上为先于别事物者,其故却在别事物的定义〈公式〉由它们的定义〈公式〉所组合;这两性质并不是必须一致的。属性如一个quot;动的quot;或一个quot;白的quot;,若不脱离本体,quot;白的quot;,将在定义上为先于quot;白人quot;,而在本体上则为后于。

    因为quot;白的quot;这属性只能与我所指quot;白人quot;这综合实体同在,不能与之脱离而独立存在。所以这是明白了,抽象所得事物并不能先于,而增加着一个决定性名词所得的事物也未必后于;我们所说quot;白人quot;就是以一决定性名词〈人〉加之于quot;白的quot;。

    于是,这已充分指明了数理对象比之实体并非更高级的本体,它们作为实是而论只在定义上为先,而并不先于可感觉事物,它们也不能在任何处所独立存在。但这些既于可感觉事物之内外两不存在,这就明白了,它们该是全无存在,或只是在某一特殊涵义上存在;quot;存在quot;原有多种命意。所以它们并非全称存在。

    章三

    恰如数理的普遍命题不研究那些脱离实际延伸着的量度与数,以为独立存在的对象,两所研究的却正还是量度与数,只是这量度与数已不复是作为那具有量性与可区分性的原事物,明显地,这也可能有某些可感觉量度的命题和实证,这些并不在原事物的感觉性上着意,而是在某些其它特质上着意。有好多命题,是专研运动的,不管那事物本身是什么,其偶然诸属性又如何,这些命题就专研这些事物的运动,这里没有必要先将前运动从可感觉事物中分离,或在可感觉事物中另建立一个运动实是,就这样,在运动方面将事物当作实体,或竟当作面,或为线,或为可区分,或为不可区分而具有位置,或仅作为不可区分物,可是并不另创为一级可运动对象,这也建立了若干命题,获得许多知识。于是,既然可以说这些全然是真实的,不仅可分离的事物存在,不可分离的(例如运动)也存在,那么这就可以说,数学家所赋予某些特质的数理对象也全然应该存在。而这也可以无条件地说,其它学术无不如是,各研究其如此如彼的主题——而不问其偶然属性,(例如以健康为主题的医学,若其有关健康的事物病人〉是quot;白的quot;,它就不问其白不白,只管其健康为如何,)各门学术就只管各自的主题——研究健康的就将事物可作为健康论的那部分为之研究,研究人的,就将事物之可作为人论的那部分为之研究——几何亦然;如其主题恰遇到了可感觉事物,虽则几何不是为它们的可感觉性进行研究,数理也不至于因此之故而被误为可感觉事物之学术。另一方面,在那些分离于感觉事物的诸事物上作研究也不至于被误会。

    许多特质之见于事物,往往出于事物之由己属性;例如动物有雌雄之辩这样一个特殊秉赋;(世上并无一个可脱离动物而存在的quot;雌quot;与quot;雄quot;)长度或面等之见于事物者其为属性毋乃类是。与此相仿,我们研究事物之较简纯而先于定义者,我们的知识就较为精确,亦即较为单纯。所以,抽象学术之脱离于空间量度者当较混含于空间量度者为精确,脱离于运动者当较混含于运动者为精确;但这学术若所研究者为运动,则当以研究基本运动方式者为较精确;因为这是最单纯的运动;而于基本运动方式中,又以均匀、同式、等速运动为最单纯。

    同样的道理,也可应用于光学〈绘画〉与声学〈音乐〉;

    这两门学术都不是以其对象当作视象与声响来研究而是当作数与线来研究的;然而数与线恰正是光与声的特殊秉赋。力学的研究也如此进行。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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