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与其它任何问题一样重大的疑难常为古今哲学家所忽视,——可灭坏事物与不可灭坏事物原理相同或有异?若说相同,何以有些事物归于灭坏,有些则否,其故何在?希萧特学派和一切神学家的思想颇有自得之意,而未必切中我们的疑难。他们将第一原理寄之于诸神,诞衍于诸神,他们说,万物初创时,凡得饮神酒,尝神膏者,均得长生不死;他们所用的言语在他们神学家之间诚已互相娴习,默契于心,可是如欲凭彼等所递传之神话为我们阐述宇宙因果,我们总难聆会其旨。倘诸神欢欣鼓舞而酣饮取食于神酒神膏,酒食之供应固非诸神所由得其生存之源,若诸神还须靠酒食以维持其生存,则这样的神祇何得谓之永生?对于神话学家的机智我们无须认真加以研究。可是对于那些用实证来讲话的人,就必须加以严格考查而最后提出这样的询问,何以由同样要素组成的事物,有些灭坏,有些却得到永存的性质。这些思想家于此既未能有所说明,照他们所说,也无以解释事物的常理;万物的原理与原因显然不全相同。虽是大家公认为说得最周到的恩培多克勒,也不免于此误;他主张毁灭的原因在于斗,然而quot;斗quot;,除了不能产生quot;一quot;以外,似乎也能产生任何事物;除主神而外所有事物都从斗发生。至少他说过:
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万物都从此始。
由以孕育了男女,和开花的草树,
以及鸟兽和水中的鱼,
还有长生的神祇。
即便在字里行间,道理也很明白;照他说来,quot;斗quot;若不见于事物,事物便归一致;事物正在结集,斗就站到外边。
跟着他的理论说来,最有福的神还当是较不聪明的;他不曾尽知所有要素;他自身没有斗;而知识却是同类事物的感应。他说:
因为我们具有土,所以能见土,因水见水,
因清明的气见气,因火而见炽烈的火,
因爱见爱,因阴暗的斗也见到了斗。
但——这就算是我们的起点——照他所说,斗争是分裂而毁灭的原因,同样也是生存的原因。相似地,友爱也并不专是生存的原因;因为将事物结集于元一,这也毁灭其它一切事物。同时,恩培多克勒没提到动变自身的原因,他只说过事物的所以如此,出于自然。
然而当斗争最后在斯法位〈球〉的肢体中长大了。
他站起来要求应得的光荣,时间已经来到,这曾由一个严肃的誓言,规定了他轮值的次序。
这诗末行暗示了动变是必然的;但他没有说出所以必然动变的原因。可是,在这里只有他说得最周到了;因为他并不说有些事物可灭坏,有些事物永不灭坏,他只说除了元素以外,其它一切事物均可灭坏。而我们现在的疑难则是,事物苟由同一原理支配,何以有些可灭坏,有些不灭坏。关于可灭坏与不灭坏事物必须有两种不同原理,我们的说明暂止于此。
但若说原理真是两别,问题又来了,灭坏原理也跟着事物灭坏,不灭坏原理也跟着不灭坏?假如它们是可灭坏的,它们仍还是由元素组成的事物,因为一切事物之灭坏就是那物体解消而复归于组成它们的各个元素;这样说来,在这些可灭坏原理之先必然还另有其它原理。但这又是不可能的。是否这样的追溯将以达到某一定限为止,抑将是进行至于无穷?
又,可灭坏原理若归消失,则可灭坏事物如何还能存在?若说原理永不灭坏,何以有些依此原理组成的事物却仍归灭坏,反之依别的原理组成的事物却并不灭坏?这些或不尽然,但是其然或不然,总得费很大的劲来进行证明。实际并没有人真的坚持quot;可灭坏与不可灭坏事物出于各别的原理quot;这样的主张;大家都认为同样的原理可以应用于一切事物。
他们将我们上面所提的疑难当作一些碎屑,囫囵咽了下去。
(十)最难解而又是最需要研究的真理还在quot;是与一quot;是否即事物的本体,是否各极其本,一为一,是为是,而并无别义,抑或quot;一与是quot;另还涵有其它相依的性质。有些主于前说,有些主于后说。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quot;是与一quot;并无别义,这就是它们的本性,它们就只是quot;是与一quot;而已。但自然哲学家们引向另一线的思绪;例如恩培多克勒——
似乎他是想使人们对于quot;一quot;更易明了——或问一是什么?他答复说一是友〈爱〉:一切事物只是为了友〈爱〉的原因才合成为一。其他的人又说一切事物所由以组成的这个quot;一与是quot;为火,另有些人说是气。还有那些人说明元素不止一种;这些人的观点仍还相似,亦即说quot;一与是quot;恰真与他们所说的诸原理相符。
(甲)如果我们不以quot;元一与实是quot;为本体,其它普遍将没有一个是本体;因为两者都是一切普遍中最普遍的。若无quot;本一quot;与quot;本是quot;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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