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五、光学论(8 / 9)  笛卡尔文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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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艘船,那艘大的离我们更近些,在大小上它们看起来会相等,但是我们可以利用它们在形状上、颜色上、发射出来的光的不同判断哪一个更远些。

    至于我们判断物体的大小和形状的方式,不必再去赘述,因为它们已全部包括在我们判断距离和位置的方式中,即我们判断物体大小是通过我们具有的物体远近的知识和看法,与物体在眼后形成的映像的大小相比较--而非仅仅通过这些映像的大小。很明显,离我们近的物体所形成的映像,是离我们十倍远的物体所形成映像的一百倍大,然而我们并没有看到物体有一百倍大,相反看起来物体几乎一样大,至少其距离没有欺骗我们。同样很明显的是,我们根据对于物体上各部分位置的认识和看法判断物体的形状,而不是根据眼睛中的图像,因为在我们看到圆形和方形时,眼中的图像却经常只是椭圆形和菱形。

    为了使大家确定不疑地相信我所解释的视觉形成原理,我将再让大家考虑一下为什么有时视觉会欺骗我们。首先要明白是心灵在看,而不是眼睛在看。心灵不是直接地看,而只是通过大脑看,这就是为什么精神病人和那些睡着的人时常看到或认为他们看到在眼前根本不存在的物体。这只是某种雾气搅乱了他们的大脑,使其中的某些部分产生了正常的视觉,好像这些物体就在眼前一样。其次,因为来自外部的映像是经由神经传输至“共同”感觉的,如果这些神经的位置由于某些非正常原因而发生变化,那么这会使我们看到的物体不在其应该所在的地方……再者,因为我们经常断定,激发我们视觉的映像来自于我们为了感觉而不得不朝着看的地方,所以当它们恰好来自别处时,我们就可能会被轻易地欺骗。

    因此,眼睛感染黄疸病的人、或通过黄色玻璃看东西的人、或被关在一个除了通过这种黄色玻璃外别处没有光线能进入的房间里的人,他们会认为看到的所有物体都是黄色的。前面所述的暗室中的人,由于他只盯着小孔上的白色物体,他会把外面物体的颜色看成全是白色的,如果眼睛通过透镜和在镜中看物体,则会断定物体在其本来不在的某点且比原来变大或变小了,或变小的同时颠倒了(当离眼睛有些远时)。这种情况的发生是由于透镜或镜子使来自物体的光线发生偏离,这样眼睛不能清晰地看到物体,只有进行调整才能适当地看到这里省略了一个图,文章也稍微作了删节。那些急于查找问题的人会很容易地理解这一问题,在他们力图去测定凸凹镜中像的位置时,他们会以同样的方式看到古人在反射仪中所犯的错误有多大。我们还注意到,所有我们辨识距离的方法都是很不可靠的。因为当物体在四五英尺以外的地方时,眼睛的形状几乎不会有任何可感觉到的变化,即使物体稍微近一点,眼睛的形状变化也很小,不能从中获得精确的知识。如果看一个很远地方的物体,在连接两眼(或同一眼的两个位置)之间的线和两眼与物体间线所夹的角度也很难有什么变化。即使我们的“普通”感觉本身,似乎也不能收到远于大约一二百英尺外物体的概念,这可被观察月亮和太阳所证实。它们在我们所能看到的最远的物体之列,其直径对我们来说通常好像只有一两英尺--尽管我们有根据知道它们是非常巨大的和非常遥远的。我们能很容易地想象塔和山,哪一个更大些,但是我们不能把月亮和太阳想象得有多么大,所以正确认识不常出现。由于我们不能想象远于一二百英尺以外的物体,结果应该是月亮和太阳的直径在我们看来不会超过一两英尺。

    它们的位置也会使我们误入歧途。通常地,它们高挂在天空时,看起来比它们升起或降落时要小些。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注意到它们的距离远近,因为在它们和我们眼睛之间有各种各样的物体,通过仪器测量,天文学家们清楚地证实它们有时看起来比其它时候要大些,不是因为它们被看到时正在对向一个较大的角度,而是因为它们正在远去。这证明古老光学的公理--认为物体外观的大小与视角成比例--并不总是正确的。我们还想象因为白色的或发光的物体,和通常所有那些具有引起视觉的较大力量的物体,总是看起来比它们拥有较少这种力量时更近些和大些,原因是瞳孔收缩以避免运动的强光,这种运动与引起整个眼睛清晰地看近物的运动--通过这种运动我们判断这一物体的远近--是紧密相联的。如果没有其它运动,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发生,上述运动几乎不会发生(同理,第三个手指如果不稍微弯曲一点,我们则不能完全地将前两个手指闭紧,好像这两个手指要与其它手指一起闭紧一样)。这些白色的或发光的物体看起来更大些的原因,不只在于我们依赖于距离远近而估计其大小,还在于它们在眼睛后面形成了较大的映像。

    必须注意到,眼睛后面遍布着视觉神经纤维的末梢,它们虽然很小,也是有大小的,其每一个中,在某一部分可能受到另一个物体的影响,而在另一部分受到另一个物体的影响。但是在某一个给定时间里,它只能以一种单一方式被移动,因此当其最小部分被某些巨大物体影响,其它部分被不很大的物体影响时,其整体运动是按照最大物体所产生的映像,而不是其它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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