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毫无制限且无起始,即为无限的,同时又为以其全部授与者。但其中之追溯,绝不能完成,仅能名之为潜在之无限的。自第二观点言之,则有“系列之最初一项目”,其就过去时间而言,名为世界之起始,就空间而言名为世界之限界,就一所与有限全体之部分而言,名为单纯的,就原因而言名为绝对的自己活动(自由),就生灭事物之存在而言,名为绝对的自然必然性。
吾人有两种名词,世界及自然,二者有时意义相同。前者指一切现象之数学的总和及其综合——在大数中及小数中,即由合成进展及由分割进展——之总体而言。但当视世界为力学的全体时,则此同一之世界即名为自然。斯时吾人不与空间时间中之集合体(所欲规定之为量者)相关,而与现象之存在中所有之统一相关矣。在此种事例中,所发生事物之条件,名为原因。现象领域中之不受条件制限之原因作用,名为自由,其受条件制限之原因作用,则名为自然的原因(就其狭义而言)。普泛所谓存在,其受条件制限者名为偶然的,其不受条件制限者则为必然的。现象所有不受条件制限之必然性,可名之为自然的必然性。
吾人今所论究之理念,我前已名之为宇宙论的理念,一则因世界一名词,吾人指一切现象之总和而言,专用于吾人理念所向之“现象中之不受条件制限者”;一则又因世界一名词在其先验的意义中,乃指一切存在的事物之绝对的总体而言,吾人注意所在,惟在其综合之完成(此种完成虽仅能在追溯其条件中到达之)。故虽有人反对谓此等理念皆超验的,且谓此等理念就种类言之,即非超越对象(即现象),而专与感官世界相关与本体无涉,但其综合仍到达超越一切可能经验之程度,顾我则仍以名之为宇宙概念为最适当。但关于“追溯目的所在”之数学的及力学的不受条件制限者间之区别,我可称前二种概念为狭义之宇宙概念(因其与大小两种世界相关),至其他两种概念则名为超验的自然概念。此种区别并无特殊之直接价值;其意义则将在以后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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