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以此为基础,人们可以配上音乐使诗成为歌,使直观的表演成为剧,或者使两者成为歌剧。人生的这种个别画面,配上音乐的普遍语言,它们与这种语言的结合或符合不是绝对的;相反,两者的关系不过是信手拈来的一个例子同一个普遍概念的关系。它们在现实的确定性中所描述的,正是音乐在纯粹形式的普遍性中所表达的那同一个东西。因为旋律在某种程度上有如普遍概念,乃是现实的抽象。现实,即个别事物的世界,既向概念的普遍性、也向旋律的普遍性提供了直观的东西,特殊和个别的东西,单个的实例。不过,这两种普遍性在某种意义上是彼此对立的:概念只包含原来从直观中抽象出来的形式,犹如从事物剥下的外壳,因而确实是一种抽象;相反,音乐却提供了先于一切形象的至深内核,或者说,事物的心灵。这一关系用经院哲学家的术语来表达恰到好处,即所谓:概念是universalia post rem(后于事物的普遍性),音乐提供universalia ante rem(先于事物的普遍性),而现实则是universalia in rem(事物之中的普遍性)。然而,一般来说,乐曲与直观表演之间之所以可能发生联系,如上所述,是因为两者只是世界同一内在本质的完全不同的表现。如果在具体场合实际存在着这样的联系,即作曲家懂得用音乐的普遍语言来表达那构成事件之核心的意志冲动,那么,歌的旋律、歌剧的音乐就会富于表现力。不过,作曲家所发现的两者之间的相似必须出自对世界本质的直接认识,他的理性并不意识到,而不可凭借概念自觉地故意地作间接模仿。否则,音乐就不是表现内在本质即意志,而只是不合格地模仿意志的现象,如同一切专事模仿的音乐之所为。”
这样,根据叔本华的学说,我们把音乐直接理解为意志的语言,感到我们的想像力被激发起来,去塑造那向我们倾诉着的、看不见的、却又生动激荡的精神世界,用一个相似的实例把它体现出来。另一方面,在一种真正相符的音乐的作用下,形象和概念有了更深长的意味。所以,酒神艺术往往对日神的艺术能力施加双重影响:音乐首先引起对酒神普遍性的譬喻性直观,然后又使譬喻性形象显示出最深长的意味。从这些自明的、但未经深究便不可达到的事实中,我推测音乐具有产生神话即最意味深长的例证的能力,尤其是产生悲剧神话的能力。神话在譬喻中谈论酒神认识。关于抒情诗人的现象,我已经叙述过:音乐在抒情诗人身上如何力求用日神形象来表现它的本质。现在我们设想一下,音乐在其登峰造极之时必定竭力达到最高度的形象化,那么,我们必须认为,它很可能为它固有的酒神智慧找到象征表现。可是,除了悲剧,一般来说,除了悲剧性(das tragische)这个概念,我们还能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找这种表现呢?
从通常依据外观和美的单一范畴来理解的艺术之本质,是不能真正推导出悲剧性的。只有从音乐精神出发,我们才能理解对于个体毁灭所生的快感。因为通过个体毁灭的单个事例,我们只是领悟了酒神艺术的永恒现象,这种艺术表现了那似乎隐藏在个体化原理背后的全能的意志,那在一切现象之彼岸的历万劫而长存的永恒生命。对于悲剧性所生的形而上快感,乃是本能的无意识的酒神智慧向形象世界的一种移置。悲剧主角,这意志的最高现象,为了我们的快感而遭否定,因为他毕竟只是现象,他的毁灭丝毫无损于意志的永恒生命。悲剧如此疾呼:“我们信仰永恒生命。”音乐便是这永恒生命的直接理念。造型艺术有完全不同的目的:在这里,日神通过颂扬现象的永恒来克服个体的苦难,在这里,美战胜了生命固有的苦恼,在某种意义上痛苦已从自然的面容上消失。在酒神艺术及其悲剧象征中,同一个自然却以真诚坦率的声音向我们喊道:“像我一样吧!在万象变幻中,做永远创造、永远生气勃勃、永远热爱现象之变化的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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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第3篇,第52节。尼采指的是德文版分册及页码。参看中译本,石冲白译,杨一之校,商务印书馆,1982年11月第1版,第363-365页。</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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