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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一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他们对同班同学问得格外仔细,一听到他们报出不好的出身,就从牙缝里迸出三个字:“狗崽子!”当然,我能理解他们突然变成了红五类的狂喜,但为此非要使自己的同学在大庭广众下变成狗崽子,未免也太过份。这使我以为,使用话语权是人前显贵,而且总都是为了好的目的。现在看来,我当年以为的未必对,但也未必全错。

    话语有一个神圣的使命,就是想要证明说话者本身与众不同,是芸芸众生中的娇娇者。现在常听说的一种说法是:中国人拥有世界上最杰出的文化,在全世界一切人中最聪明。对此我不想唱任何一种反调,我也不想当人民公敌。我还持十几岁时的态度:假设这些都是实情,我们不妨把这些保藏在内心处不说,“闷兹蜜”。这些话讲出来是不好的,正如在文革时,你可以因自己是红五类而沾沾自喜,但不要到人前去显贵,更不要说别人是狗崽子。根除了此类话语,我们这里的话就会少很多,但也未尝不是好事。

    现在我要说的是另一个题目:我上小学六年级时,暑期布置的读书作业是《南方来信》。那是一本记述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的读物,其中充满了处决、拷打和虐杀。看完以后,心里充满了怪怪的想法。那时正在青春期的前沿,差一点要变成个性变态了。总而言之,假如对我的那种教育完全成功,换言之,假如那些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我的期望得以实现,我就想像不出现在我怎能不嗜杀成性、怎能不残忍,或者说,在我身上,怎么还会保留了一些人性。好在人不光是在书本上学习,还会在沉默中学习。这是我人性尚存的主因。

    现在我就在发掘沉默,但不是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工作者来发掘。这篇东西大体属于文学的范畴,所谓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到好看,别的就管他妈的。现在我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人性尚存。文化革命刚开始时,我住在一所大学里。有一天,我从校外回来,遇上一大夥人,正在向校门口行进。走在前面的是一夥大学生,彼此争论不休,而且嗓门很大;当然是在用时髦话语争吵,除了毛主席的教导,还经常提到“十六条”。所谓十六条,是中央颁布的展开文化革命的十六条规定,其中有一条叫作“要文斗、不要武斗”,制定出来就是供大家违反之用。在那些争论的人之中,有一个人居于中心地位。但他双唇紧闭,一声不吭,唇边似有血迹。在场的大学生有一半在追问他,要他开口说话,另一半则在维护他,不让他说话。

    文化革命里到处都有两派之争,这是个具体的例子。至于队伍的后半部分,是一帮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子,一个个也是双唇紧闭,一声不吭,但唇边没有血迹,阴魂不散地跟在后面。有几个大学生想把他们拦住,但是不成功,你把正面拦住,他们就从侧面绕过去,但保持着一声不吭的态度。这件事相当古怪,因为我们院里的孩子相当的厉害,不但敢吵敢骂,而且动起手来,大学生还未必是个儿,那天真是令人意外的老实。我立刻投身其中,问他们出了什么事,怪的是这些孩子都不理我,继续双唇紧闭,两眼发直,显出一种坚忍的态度,继续向前行进──这情形好像他们发了一种集体性的癔症。

    有关癔症,我们知道,有一种一声不吭,只顾扬尘舞蹈;另一种喋喋不休,就不大扬尘舞蹈。不管哪一种,心里想的和表现出来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在北方插队时,村里有几个妇女有癔症,其中有一位,假如你信她的说法,她其实是个死去多年的狐狸,成天和丈夫(假定此说成立,这位丈夫就是个兽奸犯)吵吵闹闹,以狐狸的名义要求吃肉。但肉割来以后,她要求把肉煮熟,并以大蒜佐餐。很显然,这不合乎狐狸的饮食习惯。所以,实际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于文化革命,有几分像场集体性的癔症,大家闹的和心里想的也不是一回事。但是我说的那些大学里的男孩子其实没有犯癔症。后来,我揪住了一个和我很熟的孩子,问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原来,在大学生宿舍的盥洗室里,有两个学生在洗脸时相遇,为各自不同的观点争辩起来。争着争着,就打了起来。其中一位受了伤,已被送到医院。另一位没受伤,理所当然地成了打人凶手,就是走在队伍前列的那一位。这一大夥人在理论上是前往某个机构(叫作校革委还是筹委会,我已经不记得了)讲理,实际上是在校园里做无目标的布朗运动。

    这个故事还有另一个线索:被打伤的学生血肉模糊,有一只耳朵(是左耳还是右耳已经记不得,但我肯定是两者之一)的一部份不见了,在现场也没有找到。根据一种安加莎·克里斯蒂式的推理,这块耳朵不会在别的地方,只能在打人的学生嘴里,假如他还没把它吃下去的话;因为此君不但脾气暴燥,急了的时候还会咬人,而且咬了不止一次了。我急于交待这件事的要点,忽略了一些细节,比方说,受伤的学生曾经惨叫了一声,别人就闻声而来,使打人者没有机会把耳朵吐出来藏起来,等等。总之,此君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把耳朵吐出来,证明自己的品行恶劣,或者把它吞下去。我听到这些话,马上就加入了尾随的行列,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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