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成立复兴社(5 / 5)  戴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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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很急切,老是这样谈来谈去,时间已经过去很多了。我看先要推举几个人筹备。”

    贺衷赛道:“我也正是这个意思。”接着向众人道:“如果大家没有意见的话,请寿山兄推荐几个人。”

    众人都说没有意思,胡宗南很高兴,道:“既然大家如此信任,那我就不客气了,我看由衷赛、康泽、悌、滕杰、周复五人负责筹备比较合适。”

    胡宗南说完,又见众人已经道过谢,站起来道:“事情就这么定了,各位失陪,我还要赶路。等我到了奉化,一定详细地向校长汇报,你放放心筹备好了。”

    胡宗南拿起桌上的帽子,起身离坐,戴笠道:“我送送寿山兄。”

    胡宗南离去的第二天,筹备会决定由贺衷寒起草章程,康泽起草纪律条例。

    话说蒋介石下野,并不是甘心退出政治舞台,而是以此作掩护,要在风浪中创造更安全地上台的条件。下野期间,他和汪精卫勾结好了,由汪出来当行政院落长负责政治,成立一个军事委员会,他当委员长,负责军事,把林森抬出来作傀儡主席。这样,责任由大家来分担,而实权还是他掌握。其目的在于降低目标,以后渡过风险。布置妥当以后,1932年2月蒋介石宣布复职,当了军事委员会的委员长。

    复职之后的蒋介石,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搞那个“组织”。他把他政权给安危的赌注就押在上面。因此复职之后,他立刻又召集这班“不中用”的学生开会,问他们对这个“组织”开会研究过没有。回答是:开过会,并推举了5个人筹备。这时贺衷寒就把他起草的章程,康泽把起草的纪律条例交给他看。他都收起来了。关于组织的名称有两个:贺衷寒主张用“力行社”,康泽主张用“复兴社”。而悌自己又另外搞了一个东西,名称叫“救亡社”,单独地呈给蒋介石。蒋以他不是起草人,交大家作参考。以后蒋又召集了一个会,在这个会上他作了这样的决定:名称就用“复兴社”,社章和纪律条例都已定下。

    社章的内容如下:

    (1)本社定名为“中华复兴社”。

    (2)本社以团结忠勇爱国的青年复兴中华民族为宗旨。

    (3)本社以蒋中正先生为社长。

    (4)凡中华民国之青年,年满16岁以上,经社员两人介绍,小组通过,社长批准(以后改为分社的批准),举行入社宣誓后,即为本社社员。

    誓词也是一般性的,大意如下:“余誓以至诚遵守本社社章,服从社长命令,保持本社秘密。如违誓言,愿受极型,谨誓。”

    纪律条例的主要内容是:

    (1)不得违抗命令。

    (2)不得有小组织。

    (3)不得泄露秘密。

    (4)不得倾陷同志。

    违犯以上四条之一者,处以极型。

    (5)不得贪脏纳贿。

    (6)不得狂嫖滥赌。

    (7)不得娶妾。

    违犯以上三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名称就这样确定了,叫“复兴社”,这时蒋介石从书桌上拿起一张纸,高声地把事先用铅笔记下的几句话宣读出来:“驱逐倭寇、复兴中华、平均地权、完成革命——”念罢,抬起眼看看众人,道:“你们把这四句话拿去做纲领好不好?”

    众人异口同声道:“好!”

    蒋介石又道:“复兴社今天正式成立了,今后,凡是我们这个组织里的成员,一定要真诚团结,一心一意地把这个组织发展壮大起来。我就说到这里,下面进行选举。”

    一会,选举结束,选举结果:“社长,蒋中正。”

    同时,选举了下列一些领导人:

    ①复兴社中央干事9人:贺衷赛、悌、滕杰、周复、康泽、永清、潘佑强、郑介民、邱开基,候补干事3人:侯志明、赵范生、戴笠。

    ②复兴社中央监察3人:载龙、萧赞育、李秉中。

    接下来,蒋介石又公布道:“复兴社设四个处:组织处长周复,宣传处长康泽,训练处处长桂永清,特务处处长——”

    听到这里,台下的戴笠心都涌到喉头来了,他觉得这特务处处长的位置非他莫属,然而他又害怕蒋介石公布的名字不是他。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章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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