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前世,她曾经叫做任碧桃(3 / 5)  两生·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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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扮跌相”(装穷),学会了通过打火机和汽车牌子来“拔苗头”(打探客人的真实身家),还学会了撒娇和诉苦,尽管她心里对那个人没有那么娇,对自己也不觉得有多么苦,但是这是功课,她一定要学习和掌握,并运用到恰恰好。

    她的脸上化着很艳的妆,身上带着很多的珠宝,手势腔调都是戏,表情却偏偏很真。那一种楚楚的风姿,娇憨的天真,便是石头见了也动心,且越是老道人,越是我见犹怜,不容易沉得住气。

    她的眉毛又长又浓,并没有像寻常的时髦小姐那样修得弯弯细细,而略略有点杂乱,越趁得眼如杏核,水灵灵地汪着泪,鼻管挺直,鼻头圆润,微微沁着汗,配着圆圆的小肿嘴,和略微翘前的下巴,总有种与风尘不符的天真与稚气,叫人心软,不自觉地便应承了她所有的要求。

    她一双脚,生来就不是为了走路,而是为了跳舞的。她跳华尔兹,可以一连转十几个圈子都不觉得头晕;她跳“却尔斯”,腿踢得比头还高;她跳狐步时,更是比狐狸更像一只狐狸。而她在待人处事上,也像一只侍机而动的狐狸那样,是要比一般老道舞小姐们更加圆滑周到的,即使熟睡之际,也有着机敏和自保的本能。

    她是一个天生的骗子,生着一张骗人的脸。可是因为她自己不觉得,别人也便都不觉得,甚至连金大班这样老奸巨滑的狐狸也对她格外宽容宠爱些,轻易不肯训斥她,给她吃南瓜煨成的粥,教她穿小一号的旗袍。

    ——而“吃”和“穿”,正是人生最隆重的两件大事。

    在这切肤相关的两件大事之外,便是男人了。那更是金大班的拿手功夫,堪称学问精深,见识广博了,她对碧桃那真是言传身教,倾囊相授。

    “宁吃蟠桃一个,不吃烂桃一筐。你抓紧了李总裁这个活银行,比勾搭十个八个小开还顶用呢。”

    所谓李总裁,是碧桃应征那天接的第一个客人。碧桃在百乐门的客人不少,然而对她最好最大方的,始终是买了她头一只舞的李总裁。

    但凡出来玩的男人总是容易对自己玩过的第一个女人、或是被自己第一个玩的女人留情,将她们看作自己人。在这一点,不知道男人和女人谁更天真些。

    金大班明白地看出了这一点,她指点碧桃:“自古以来男人都喜欢骂女人贱,可是最贱的其实正是男人自己。他们永远是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是什么?这就是贱。你想抓住男人,就得吊着他们,把他们骨子里那点贱劲儿全吊出来,全趴在你脚底下摇尾巴,到那时,你要什么就是什么,他们比狗还听话呢。”

    又道是,“不要太理会那些二世祖,别看脸光衣鲜地像个人,口袋里银钿不知有没有你多。摘了某某儿子某某大舅子的衔头,同瘪三可以拜把兄弟。”

    说得碧桃笑起来,俯首贴耳,垂头受教。她是把金大班看作另一个大少爷的,是克凡少爷的女身,她说的话和他说的话不大一样,可都是极顶用的处世哲学,够她学习一辈子并且受益终生的。

    然而当她和金大班讨论着对付“男人”的学问时,从来都没有把克凡少爷包括在内。大少爷在她心目中可不单纯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而是“圣人”,是超越了男人和女人这些凡人概念的一种信仰。

    但凡世上任何一种宗教或信仰,都要求他的信徒愚笨、单纯、盲目相信。

    爱情和理想,都不外如是。

    任碧桃的上帝是克凡少爷,她实实在在做到了一个最纯洁最虔诚的信徒那样,对他充满信任、崇敬、顶礼膜拜,心里只有他,没有自己,甚至没有过多的杂念与欲望。

    她只是本能地渴望他,希望再次见到他。至于见到了又能怎样,她没有想过。

    心爱已经化好了妆:又长又浓的眉毛,杏眼含情,鼻管挺直,樱桃小嘴微微肿着,小巧而略微前翘的下巴,那样地娇俏、秀气,宛如一幅画。

    在前世,这样的年龄,已经做了百乐门的摇钱树;这张脸,被拍成照片放大了摆在舞厅前做招牌,颠倒众生。

    那也是一种红,可是,红得多么凄惨、妖艳。

    这一种命运,无论如何,要在今世改写。今世,她要体味真正的红,真正的成功,她要做人上人,享受最高的荣誉与尊重。

    她牵起长裙的下摆姗姗下楼,等在客厅里的记者立刻按亮镁光灯,脸上纷纷露出那么明白无误的惊艳表情——这个十六岁少女的妆容,竟然像极了四十年代上海红舞女的翻版,而且,不仅是妆容服饰,就连她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间,也充满着一种异样的怀旧色彩——她的“老土”不再是从前的“过时”,而叫做“品位”。

    半个世纪前的风情在一个十六岁少女的举止言谈里复活了,她不像是一个真的人,而仿佛从老电影中走出,虽然活色生香,却似近还远,可望不可及。甄心爱想要的效果,完全做到了。

    有个女记者脱口而出:“你跟谁学的化妆?”她的提问引起一阵轻声嘻笑,使空气里那种莫明的紧张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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